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6月13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
购置
日期 |
备注 |
参考价 |
保证金 |
莱芜市浦源轻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的行车一宗 |
|
含钢轨、基础、电控电缆等 |
9万元 |
2万元 |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应在2012年6月12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莱商银行丰华支行;账号:000000015003400000205)。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联系方式:0634—6232277 6221177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634—6217310 621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