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编号 |
标 的 名 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日期 |
被执行人 |
2011执23 |
存放于东莞市麻涌海关私货仓库的东莞市大岭山凯士得家具厂的双面刨机一台 |
2000 |
200 |
请有意竞买者于9月5日前电话预约看样 |
东莞市大岭山凯士得家具厂 |
看样时间:2011年9月5、6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9月1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保证金账号,不接受现金存款,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汇款人本人持汇款单据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到拍卖会现场经审实资格后方可参加拍卖。
特别说明:1、汇款单用途栏中须注明拍卖编号,否则无效;2、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按原汇款账号退付,退款手续费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3、同一汇款人对同一拍卖编号标的物只能领取一个拍卖号牌,只有持号牌者能进入拍卖厅参加拍卖;4、参与多个拍卖编号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拍卖编号;5、个人汇款者委托他人参加拍卖的,被委托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汇款单据和委托书到中院执行局办理手续,逾期视为委托无效;6、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竞买。
对本次拍卖编号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的优先权人,按上述程序报名参加拍卖,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联系方式:18925796631 联系人:叶生;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东城南路东升大厦508室;
收款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账号:44001775138059888888;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 2249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