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8月10日10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公开拍卖存于巩义市铝石(土)一批,现状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8月9日16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2 万元(户名: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金支营,账号:4100 1504 0100 5020 9521。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并于2011年8月9日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与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9日16时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371-63509138 13137708369
拍卖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307号中亨本色17楼451室
产权中心咨询报名电话:0371-66285716 66285715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71-695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