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豫绿能厂太阳能光伏板及生产设备拍卖
发布:登封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1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赵佳媛
关注:
登封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15日10时至2018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登封市产业聚集区中豫绿能厂房内太阳能光伏板及生产设备等财产
评估价:118.8022万元,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加幅度:0.3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当地车管所及竞买人落户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限牌规定(如北京、上海、杭州)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非本地户籍的竞买人请自行向本地车管所及过户地的车管所,咨询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月2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登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登封支行,账号:811110101360047436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28587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1-62858159
手机:15736728006(刘法官)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