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8日10时至2024年3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杨同新所有的存放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杨圩村的塑料注射成型机三套(型号及具体价值详见评估报告)
中介机构评估价为:210000.00元。
起拍价:16800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
六、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看管费用等可能存在的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3日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足额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开户行号:302473000016
账号:811250101270055488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9-83261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法官电话:0539-8327095(陈法官)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拍卖辅助机构名称:山东拍辅供应链有限公司
山东拍辅咨询电话:0539-5760001 832660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