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龙县祖山镇鑫伟渣石厂破碎机及配套电机一台(18吨)。
起拍价:72016元,保证金:7500元,增价幅度:500元。
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自2024年1月12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2日12时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18630341957杜先生。如若法院并未组织看样,意向竞买者自行前往看样,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办证涉及的税费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房产所在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该网站规定的支付方式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户:50832001040025076.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青龙支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335-7993521
咨询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上班时间咨询,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335-7993500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勤拙法服咨询电话: 18630341957
本公告刊登在,“淘宝网”、“人民法院报”。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