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1日10时至2023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定陶宏兴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全自动清花梳棉联机12台、粗砂机2台、并条机2台、自动络筒机、细纱机等机器设备一宗和2160平方米钢结构一宗。
起拍价:450000元,保证金:45000元,增价幅度:4500元。
拍卖对象:1、定陶县田丰面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已抵押的钢结构厂房2500平方米及机器设备(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承诺,亲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的过户手续,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法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18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9月14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0月14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2)鲁1703执恢161号拍卖余款”。
户 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账 号:622840183759974296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
联行行号:103475391515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