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0日10时至2023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 | 型号为山工牌SEM650型装载机一台 | ||
车架号 | 1004046AH1003301 | ||
停放地点 | 攀枝花市焱磊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攀枝花市西区G353) | ||
议价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50000元 | 35000元 | 3500元 | 350元 |
特别提示:
1、上述标的物的起拍价格为双方当事人议价后由法院按相关规定降价所得,未进行专业评估,对于标的物的相关瑕疵情况请买受人进行现场查看,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相关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上述标的物于2023年7月31日进行现场勘验时,尚能正常启动,现因停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无法正常启动的状况;
3、拍卖成交后,标的物需自行提取,标的物现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的安装、调试、拆卸、装卸、运输、过磅、涉及相关费用等均由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各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该标的物瑕疵保证,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现场查看、调查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车辆的实物现状已经予以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车辆落户地对车辆排放标准落户是否有限制,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交付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不得以车辆存在质量瑕疵等因素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车辆违章处理费用、停车管理费用等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3、请谨慎参拍。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成功竞标后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4、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上述标的物在拍卖期间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如需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进行实地看样的人员,请在正式开拍一周以前的时间段拨打公告中来拍公司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进行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请联系中环来拍。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咨询电话:4000001219)。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或与他人合伙购买涉讼财产的,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公司委托个人: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委托个人:随带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或合伙购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该车辆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车辆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该车辆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9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攀枝花清香坪东街支行;账号:6232 6331 00102 483035;转账时务必备注:(2023)川0403执306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成交价款到账后30日内,由本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18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执行裁定书》。
八、司法拍卖因车辆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车辆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通知情况:已告知当事人双方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相关事宜,其它相关权利人请关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络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12-6253107(仝法官)
拍卖咨询电话:15228595303(范先生)
17138306613(中环来拍)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182号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