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2日10时至2023年8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批设备。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详见系统报价。
特别说明:
(1)经现场勘查,变压器315KVA在用,使用维修状况良好;粉碎机不包括前、后输送设备;秸秆燃烧致密成型机,不包括前后输送设备,现场有主机一台(另一配套主机与电机拆卸);装载机ZL30G,正常使用;地磅1台,15米,可正常使用;
(2)经现场勘查,停用设备共4项;铡草机93ZP-600A,在院内堆放;秸秆压块成套设备,清点有7台,已拆卸在院内堆放;三相异步电动机30KW,(属秸秆压块成套设备配套用),在院内堆放;浴暖节能锅炉E0.5,闲置停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开始前一天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移交转让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在提货过户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除、搬运、运输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法院确权之后尽快交足应缴税费并将标的物腾空完毕。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使用经营风险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变卖期开始前,竞买人必须交纳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户名:武乡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乡县支行,账号:9558850505000584091(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交纳,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变卖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价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郝经理,1870355155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