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3日10时至2023年6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机器设备一宗(一套网带式蒸汽灭菌机、一套带式干燥机、一个杀菌锅、1台60目磨粉机、5台80目磨粉机、1台混料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519338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于2023年6月2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看样,不接受逾期看样,看样地点为乐陵市庞大路1号山东庞大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联系电话0534-626711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完整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因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在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搬运过程中如造成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的财物损坏需照价赔偿。
3、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完成本次拍卖标的搬运工作,逾期未完成该拍卖标的的拆运工作,本院将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六、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承担的税费数额自行到相关税务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和本公告不涉及的欠费、税费等费用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
七、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前,必须现场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品质、数量等,审慎作出竞买决定。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予以确认,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天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6月10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机器设备拍卖余款”,逾期未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乐陵市人民法院
账号:62284018174137597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司辅客服电话:400-600-1216
法院监督电话:0534-6260168
法院咨询电话:0534-626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