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永红万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日10时至2023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实际状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吸顶空调(一拖二)3台(无连接室外主机与室内机之间的管线)。
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合计:15,786.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三、咨询看样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接受电话咨询。联系方式:朱女士13376257311、陈先生13775629871。需要实地看样的请提前预约。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2.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之日前三天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价为含增值税价(转让开票时的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由管理人承担)。
标的物转移时产生的拆卸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另外向淘宝阿里拍卖强清平台系统支付软件服务费。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完成竞拍余款的支付。余款支付缴入常州永红万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常州永红万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13151000000344397)。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及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未付清余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由清算组(管理人)于全部成交款项到管理人账上之日起两日内将拍卖标的按当日实际状况交付给买受人。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本管理人提供的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报告》,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张先生(13961441300)。
管理人咨询电话:0519-85550056
法院监督电话:0519-8668905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