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7日10时起至2023年2月18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联牌旋挖钻机一台,型号为ZR280C-1,发动机编号为35313728。
其它详见于委托评估报告。
评估价格:人民币835000元
起 拍 价:人民币668000元
保 证 金:人民币66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6600元
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等情况说明
1、优先购买权情况: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当事人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本院已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本次网拍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相关详情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介绍)。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或者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的,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标的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户 名: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云溪支行
账 号:43050166898600000144-005488
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姓名+(2022)湘0603执恢97号案件网拍成交余款。
请买受人在付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由其安排时间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因解除标的抵押及查封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等,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执行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加刑事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说明: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标的咨询及展示
咨询和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需查看标的请与法院委托机构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预约电话15211142871。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瑕疵说明
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以及内在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其他相关情况,未看样及未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和补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办证费、价调基金、水利防洪基金、出让金等不动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税费、基金)以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予以酌情确定相应的负担主体、数额。
具体费用、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税费数额(包括卖方税费是否欠缴税费)、是否限购情况,欠费具体税额,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执行法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代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个人垫付费用的,通过向法院提供缴费凭证,经法院审查通过后返还给竞买人。
十、对上述标的物拍卖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与本院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八、执行监督
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监察部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211142871(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0-841503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56号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一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