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维尔特电气公司设备拍卖
发布:金湖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1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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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将于2021年6月16日10时起至2021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湖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户 名:金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淮安市维尔特电气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
注:1、本标的物以拍卖成交后的设备现状为准,不保证机械运转良好、完好无损;
2、本次拍卖设备现存放于淮安市维尔特电气有限公司内,拍卖成交后将拍卖标的搬离拆卸、运输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评估价:36.6万元 起拍价:25.62万元
保证金:5万元 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5152957325、400-157-1060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不予办理,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1年6月13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多个竞买人联合参与竞拍的,也须在2021年6月13日前向法院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
十一、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请于2021年7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湖县支行,账号:32050172813600000198-01747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 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7-8358957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152957325、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自助预约看样。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