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9日10时至2020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汕头市恒星纸塑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沟南社区西利路中段的凹版全自动电脑套色彩印机一台(型号为DNAY800-1100C型,厂家为浙江省瑞安市志财印刷机械厂)及干式复膜机一台(型号为930型,厂家为潮州市万祥机械有限公司)。起拍价:285600元,保证金:28560元,增价幅度:14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0754-88537952(郑法官)。
请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汕头市金平区沟南社区西利路中段汕头市恒星纸塑包装有限公司)。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本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相关损耗、损失等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物,自行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拍卖标的物自行调试,本院不负责其后续使用情况。对上述标的物产权有异议的,应于2020年10月15日前向本院提出。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71596870264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511执328号拍卖款],并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缴纳完毕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提交到本院执行局(或将缴纳完毕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邮寄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汕头市金环路18号,收件人:郑法官,联系电话:0754-88537952),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昊华资评报字〔2020〕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自行查阅昊华资评报字〔2020〕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其他附件,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或拨打本院咨询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561641
监督电话:0754-88561641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汕头市金环南路18号)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