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2日10时至2020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创业大道1号办公区内一批专用设备:机器设备主要为1号尿裤生产线、2号尿裤生产线、4号尿裤生产线等共308项;电子办公设备主要为空调、办公桌椅、电脑等共715项。(详见《评估报告》)
因拍卖标的物属于专用设备,拍卖成交后,设备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请意向购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详细咨询相关情况。
1、该起拍价为评估价,由“湖南华永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通过核价系统核定。
特别提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5093.4543万元,起拍价:5093.4543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3时到17时);请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五天联系,将进行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而参拍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且无异议,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8月30日16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 宁乡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
账 号:6232637500101598988
联 行 号:1045 5100 3714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及“(2020)湘0124执90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31-87058095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