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写字台、木板等拍卖
发布: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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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3日10时至2017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位于漳州蓝田工业区天伦食品(福建)有限公司仓库里的1、红贵宝会议桌(8.0m)一张、2、红贵宝会议桌(4.5m)一张、3红贵宝楼梯栏杆300只、4、红贵宝烧水柜(80cmX60cm已油漆72只、未油漆160只)、5、红贵宝贵妃床半成品(1.76m)39张、6、红贵宝大床(2m)54张、7、红贵宝床头桌70只、8、红贵宝写字台78张、9红贵宝圈椅50只、10、红贵宝床尾登145张(1.2m94张、1.7m51张)、11、红贵宝电视柜124张、12、红贵宝餐桌(4.5m)2张、13、红贵宝餐桌(3.2m)10张、14、红贵宝餐桌(2.7m)3张、15、红贵宝餐桌(1.8m)4张、16、红贵宝贵妃床成品(1.2m)33张、17、红贵宝木板(原材料)约80吨、18、紫檀原木约50吨。
起拍价:2079560元,保证金:177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13日9时起至2017年3月1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只须一人报名,一人出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8091001001000009055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6-7855712,
监督电话:0596-7855328,0596-7855189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1号。
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