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月19日14: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巴南区南泉街道红旗村七孔坝重庆红旗水泥厂内机器设备一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设备为水泥生产机器设备,共计3台(套),标的物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机器设备名称 | 出厂年份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1 | 水泥球磨机 | 2008 | Φ2.4×9米 | 1 |
2 | 水泥球磨机 | 2008 | Φ3.0×9米 | 1 |
3 | 水泥烘干机 | 2010 | Φ2.6×23米 | 1 |
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保留价:93.40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9.3 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巴南区南泉街道红旗村七孔坝重庆红旗水泥厂内)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月1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1月1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3台机器设备于2011年停产,闲置5年未使用,且无专业设备管理人员维护,机器设备要恢复正常使用,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存放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8、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2166 63622131 顾老师QQ: 17259158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6223139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市公得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