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11月8日上午10点正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7、东莞市寮步镇良边村上围厂内的机械设备一批。保证金:2.7万元。(特别说明:该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有关搬迁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接时间需与设备占用场地提供方协商后才能确定。)
上述标的物第1-3、5-6项有关说明:1、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2、拍卖成交后,其办证、过户所需缴交的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与标的物有关的其他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对此,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国土及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清楚。
备注:上述标的物第1-4项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平执行局委托拍卖。监督电话:88544282。有意竞买者, 需提前到我司领取流程表,并按流程表提示办理缴交保证金相关手续。请于2016 年11月3日下午5时前将相应的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并带齐缴费凭证及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5-7项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监督电话:86985041。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3 日(下午5时前)到澄海法院领取缴交保证金通知书,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带齐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8项为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监督电话:87396522。第9项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监督电话:88891733。8-9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将相应的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并带齐缴费凭证及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展示时间:2016 年10 月27-28日。对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必须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五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资料,经委托方审查确认,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与委托方联系,向委托方递交异议书及依据。
汕头市工商局监督电话:0754-88563242。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11号汕头粤海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4-88893066、88875189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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