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00起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为被执行人七台河市胜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铲车,铲车型号为龙工LG850轮式装载机,铲车停放在被申请方七台河市胜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现处于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已查封状态,评估总价值为110,000元。经二次拍卖后流拍,现进入变卖程序。
变卖起拍价:8.8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千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竞买人可先行实地考察,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实地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数量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6年11月1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计财装备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七台河市分行营业部,账号:08650201040001767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464-8684416
标的物详情咨询委托法院办案法官-吴法官
咨询电话:0464-2989050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