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色口服液玻璃管约220吨拍卖
发布:湖口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湖口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9月22日9时至2016年9月23日9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棕色口服液玻璃管约220吨。
起拍价:人民币594000元(2700元/吨)。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9月8日9时起至2016年9月2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期除外),有意者请与湖口县人民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9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口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账号:10023196998001000120000。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九江湖口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买受人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的交付地点为被执行人的仓库,由买受人自行提取。如果库存的玻璃管超过220吨,超过的部分按拍卖成交价交付(超过的部分也可以选择不予提取);如果库存的玻璃管不足220吨时,不足的部分按拍卖成交价退款。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92 6567261 刘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92 6339806 刘主任
湖口法院地址:湖口县石钟山大道与渊明路交汇处
湖口县人民法院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