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15时在梧州市西江路鸳江丽港6号楼五层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奇石、办公台、电脑、打印机等资产,参考价:5万元,保证金1万元。
竞买人须于2016年8月10日11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梧州分行金祥分理处;账号:20314001040002767,标的注明用途:[2016]梧法拍字第80号竞买保证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委托法院开具收据及确认竞买资格,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与缴款人名称须一致。协拍提成:扣除拍卖成本后按规定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18078115930/13377116333韦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774-2813762
联系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31号百万庄15楼
广西骐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