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房门50副拍卖
发布: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5日10时至2016年8月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不锈钢房门共50副。
起拍价:696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1日(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663-875528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揭阳城东支行,账号:20192323290000078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663-8755282,监督电话0663-8691591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东侧榕城区法院406室。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