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8月3日15: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XG815LC厦工挖掘机一台,据评估报告显示:挖掘机型号为XG815LC,整机编号为CXG00815CLC1B0517,额定功率为70KW,整机质量为13900kg,斗容量为0.6m³,行走方式为履带。拍卖保留价:37.05万元,竞买保证金:1.8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停放地(现停放于重庆市奉节县冯坪乡)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8月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8月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物露天存放闲置超过1年,未使用且未进行保养,出于开机程序和安全考虑未进行开机测试,动力臂油缸轻微漏油且动力臂受损痕迹,泵盖一面变形,履带整体锈蚀基本未变形,但留有大量泥土,驾驶仓密封度差,雨刮损坏,整体外表面积超过25%锈蚀,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按现状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存放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1526 63622166周老师 QQ:104336431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86361020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市泰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