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4月1日10时至2016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分阶段进行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4月1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4月1日10时至2016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第二阶段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0时至2016年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二、变卖标的:惠州市昂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内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财产。
变卖价:711416.8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0752-3377217,自2016年3月2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
看样时间: 2016年3月29日上午10时,需要预约看样的,请提前联系确认。
看样集中地点:在惠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0室集中前往惠州市昂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3月30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变卖方式:以711446.8元变卖保留价,只需1人报名1人出价,即可竞得。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向法院预约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变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第一阶段变卖成交,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16年4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账号:2008023329200475617)。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惠德评咨字(2015)第178号。
法院咨询电话:0752-3377217(黄法官)(标的物详情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0752-337525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中113号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