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鑫亿达食品有限公司设备若干拍卖
发布:辽宁鼎嘉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12-25
拍卖形式:同步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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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30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被执行人大连鑫亿达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若干{详见海达评鉴法字[2015]第10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标的物评估价为人民币862,490元。(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展示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2日
展示地点:瓦房店市许屯镇工业园区大连鑫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第一、二车间
联系方式: 0411-83790522 13998628863(徐先生)
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5年12月24日15:00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17万元,交付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汇入其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电话:0411-83775605,李女士)。交付保证金后,于2015年12月24日16:00前持保证金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2号银寰公寓F座一单元803)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请大连济丰包装纸业有限公司、大连鑫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等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辽宁鼎嘉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