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14日10时起至2015年12月1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为常山县金绿康菇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现被查封于常山县金绿康菇业有限公司内(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起拍价:115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増价幅度1000元。
二、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12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5:0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増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告知:本次拍卖的设备系已使用过的,物品以现场实物为准。买受人需自行搬迁,费用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行,账号:3300168732705902070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0570-5011111、5023599,监督电话:0570-5013742。
联系地址:常山县白马路155号。
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