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29台变压器及95个配电柜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SW2015036。
2、竞价标的:29台变压器及95个配电柜。总挂牌价: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伍佰壹拾元整(¥812510.00)。
3、标的简介:
本次竞价标的为29台变压器及95个配电柜,变压器及配电柜均已拆除,并集中于大坪山隧道东洞口管理房仓库和金凤屿小区东区地下车库两个地点存放,处于闲置状态,详细信息见后附清单。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中的壹拾伍万元在《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直接转为成交价款,另外壹拾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标的交割完毕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按原渠道无息返还。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标的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所载标的的数量、质量、型号、材质、性能、归属、保存情况等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佣金,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在受让方支付成交价款后七日内,双方在转让方仓库进行移交,并应签订移交手续,成交标的物全部转移完毕后与转让方共同出具《资产交割完毕函》给本中心。
(4)标的交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标的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金(成交金额的4.65%)和交易佣金(成交金额的2.5%)均由受让方承担(税金由本中心代收代缴)。
(5)其他要求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实物资产转让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9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账号,并于2015年10月19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0、看样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5年10月20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1 | 29台变压器及95个配电柜 | 812510 | 500 | 2015-10-20 10:00 | 90秒 |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5年9月30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某标的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该标的限时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3、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4、交易佣金: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的2.5%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