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赛尔网络公司相关资产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10-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编号 GR2015BJ1001142(原编号:SW1509BJ00045)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商业用户网络服务业务和相关资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09-30
资产评估值 7,758.080000(万元)
转让底价 7,758.08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5-09-29
挂牌截止日期 2015-10-30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其他
名 称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商业用户网络服务业务和相关资产
计量单位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
型 号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数 量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董事会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2100万元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收益,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前的收益由转让方享有,签署之日后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3)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21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100%扣除(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会员机构名称 J0017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沈女士
会员联系电话 18601279498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一部
北交所联系人 陈云飞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