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23日10时至2015年9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原料棒散件、煤炭、废旧钢管及废旧零配件一批,存放于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工业集中区江苏龙城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计量 单位 | 评估单价 (元/吨) | 暂估数量(吨)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 | 存放地点 |
1 | 料棒 | 吨 | 2,000.00 | 30 | 60,000.00 | 6,000.00 | 100元 | 北车间 |
2 | 钢管 | 吨 | 1,400.00 | 70 | 98,000.00 | 10,000.00 | 150元 | 厂区内 |
3 | 顶杆 | 吨 | 2,800.00 | 1 | 2,800.00 | 300.00 | 10元 | 北车间 |
4 | 50轧辊、 定芯辊 | 吨 | 1,800.00 | 2 | 3,600.00 | 400.00 | 10元 | 北车间东北 |
5 | 煤炭 | 吨 | 470.00 | 30 | 14,100.00 | 1,500.00 | 30元 | 场地 |
上述货物以最终实际称重数量结合竞拍成交单价(竞拍成交价除以暂估数量)结算。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10日9时起至2015年9月21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5年9月22日14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方式,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竞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按现在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受买人承担,破产企业所欠债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9月3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姜堰市人民法院标的专户,开户银行:江苏姜堰农商行城东支行,账号:321284500120100001948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3-82286515;13701430066
监督电话:0523-88846816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