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螺杆式压风机、防爆开关、绞车电控等设备资产
标的名称: | 一批螺杆式压风机、防爆开关、绞车电控等设备资产 | ||
项目大类: | 设备设施 | 地域: | 长沙市 |
项目编号: | 1510760048 | 挂牌价格: | 388万元(人民币) |
首次登载报刊: | 潇湘晨报 | 挂牌公告期: | 2015-06-2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6-2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07-03 |
标的所属行业: |
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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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拟将持有的一批螺杆式压风机、防爆开关、绞车电控等设备资产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资产简况 | ||
资产 公告 信息 | 地理位置 | 湖南省宁乡县煤炭坝镇 |
设备资产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1月31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人民币4850233.9元(该评估结果仅含纳入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价值)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资产范围仅限于《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049号】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所列第1项至第17项、第19项至第253项。 2、特别说明:因本次转让资产数量众多,无法逐一清点,故按实物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全部情况和现状(包括实物品种、数量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情形),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的损失。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049号】。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388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相关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按本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账号:4300 1520 0610 5250 0882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388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的次日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该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本次资产属于库存材料、设备及废旧资产处置,转让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二、与标的拆除相关的情况和要求: 1、本次交易的标的拆除范围:转让方持有的五亩冲煤矿生产区井上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废旧物资等。 2、拆除内容:设备拆除。 3、拆除方式:使用机械或人工(不得使用爆破拆除方式)。 4、拆除验收标准:转让方和受让方现场验收为准。 5、受让方工作内容:负责指定区域内的设备拆除、建筑物爆破拆除、爆破影响区域的安全警戒、拆除设备及废钢筋的看守、出售处置等工作,并承担上述工作的所有费用。 6、本次标的设备可能存在局部配件或组件的不完整性,以实际现状为准。 7、在转让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和施工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资产交付。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8、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9、设备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三、拆除施工保证金事项: 1、受让方需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提交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以供审核,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2、为确保受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进行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拆除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的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等),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施工保证金,方能进场施工。 3、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资产交付后20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如逾期未完成,每超过1周转让方将扣除人民币5万元施工保证金,如逾期一个月未完成,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拆除和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拆除和搬移,并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拆除和搬移的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4、如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拆卸设备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拆卸的设备资产超出转让方转让标的范围要求、损坏转让标的范围以外的转让方财产等),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同时将受让方对转让方财产造成的损失金额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损失金额超过施工保证金的部分,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5、转让方承诺如受让方按其要求完成设备资产的拆除,在转让方验收合格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施工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00万元(交易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付) |
交纳时间 | 2015年7月3日上午12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黑金时代长沙矿业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69858294-5 | |
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宁乡县煤炭坝镇沙子坡村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形式 | 董事会决议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15年7月3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点击报价) 定时报价阶段: 2015年6月25日09:00至2015年7月3日15:00 网络竞价定时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连续报价,连续报价时长为每轮应价时间2分钟。 | |
发布媒体名称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潇湘晨报》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蒋女士 | 0731-84178699 13100257552 | |
陈先生 | 0731-84119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