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金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拍卖
发布:河北金正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6-03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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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6月3日上午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元氏县金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设备,拍卖保留价:330.96万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接受竞买咨询并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6月2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户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4730880001819100037913;以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6月2日16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否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执行部门联系。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5、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
联系人:魏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311-89688778、18931988311
0311-87015838、18831100566
法院监督电话:0311-85187194
执行法院电话:0311-80672887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5楼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金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