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设备转让
发布:山西产交所
拍卖时间:05-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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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RCQ2015012 | |
受托转让方 | 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设备 房屋拆除 设备基础拆除 垃圾清运 |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太原市 | 所属行业 | 不限 | |
项目类别 | 实物资产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项目意向 | 转让 | |
保证金 | 伍万元整(50,000) | 转让价格 | 贰拾万元整(200,000) | |
挂牌期限 | 5个工作日 | 项目发布起止日期 | 2015.5.22-2015.5.28 | |
项目概况 | 标的情况 | 标的设备名称 | 设备 房屋拆除 设备基础拆除 垃圾清运 | | 转让标的资料 | | 转让标的图片 | 见附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电子报价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并归转让方所有:(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参与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 意向受让方须: (1)合法经营,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交易条件 | 1、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废旧设备的数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买受人买受后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设备详情见附件一,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4、设备的具体拆除事宜由受让方负责; 5、设备拆除、搬运等附加费用不包含在转让价款中。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缴纳时间 | 截止到挂牌期满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缴纳要求 | 支票;转账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户名: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路支行 | 账户:351900659910902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电子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所属部门 | 金融二部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351-2342430 | 联系手机 | 13333414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