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肥城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一、拍卖标的:位于山东锦润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共计34台套。参考价为162.901725万元,拍卖保证金 30万元。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 3 月 2 日11 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97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前联系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
四、联系方式:
山东金润拍卖行有限公司(泰安市长城路96号天龙国际大厦5楼)
电话:18005380977 0538-8229188
邮箱:jrpm8229188@163.com
五、法院监督电话:肥城市人民法院0538-3567099
山东金润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