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6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位于正壹能源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内的半成品(电池组件)。详细内容请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附件,具体的设备等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249.06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常熟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月31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看样经本院与拍品保管人正壹能源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定于2015年2月13日下午14点在正壹能源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内内统一看样,过此时间后本院不再组织看样,以后有需要看样者可直接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13852914439(汤道平)。竞买人请务必自行去现场看样以便了解具体情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2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对本拍品有兴趣,可在拍品图片左下方进行订阅提醒以防错过拍卖时间。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提货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 ,账号:5040582276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
监督电话 0511-85319096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852914439(汤道平)0511-85319030 法院王盈
联系地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银河路100号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