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光碱浓缩回收机1台套 |
项目编号 | GR2014TJ1000195-2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天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丝光碱浓缩回收机1台套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4-08-31 |
资产评估值 | 155.59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 | 140.031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日期 | 2015-01-09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1-22 |
机 | 设备名称 | 丝光碱浓缩回收机 | ||
所属省份 | 天津市 | 所在城市 | 市辖区 | |
所在辖区 | 滨海新区 | 规格型号 | 3CRS | |
计量单位 | 台套 | 数量 | 1 | |
成新率% | 55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天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 交纳金额 | 42.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本票 银行保单 其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挂牌价30%的保证金42万元。 2.在挂牌期满时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产生两家(含)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转让,其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确认为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3.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款交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5. 受让方需在取得鉴证书后次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搬迁,每超出1日,将按交易额的0.2%缴纳违约金。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李琳 | 联系电话 | 022-60405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