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公司物资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12-2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1314(原编号:SW1412BJ00036)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名称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资产评估值 0.090000(万元)
转让底价 0.1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4-12-19
挂牌截止日期 2014-12-25
存货
名 称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规格型号
所在地
数 量
计量单位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4、自《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均严格以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
7、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会员机构名称 J0085 北京合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赵先生
会员联系电话 51650550-816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一部
北交所联系人 刘达
北交所联系电话 6629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