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拖拉机头三台等设备拍卖
发布: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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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12月30日10时40分,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拖拉机头三台、施肥机三台、铺膜机三台、药桶两个、滚子两个、拖拉机斗三个、水罐一个、时风牌三轮农用车一台、塑料薄膜壹拾柒卷。拍卖保留价:5.2505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5日,在标的物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12月29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4730880001819100037913;以到账为准),并于2014年12月29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对拍卖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3、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4、本公告同时刊登在《承德日报》。
联系人: 张建
联系电话:0311-87015838、18632173128
法院监督电话:0314-2177260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5楼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