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10日10时至2014年12月1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浙江致健家私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龙庆路289号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其中:机器设备(评估价为383460元)有海绵发泡生产线1套、缝纫机12台等14样,办公设备(评估价为1660元)有三门书柜4只、旧办公桌3张、铁皮柜4只等18样,存货(评估价为825750元)分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三类,原材料(评估价为244430元)有海绵布63卷、皮革7卷、弹簧架536只、线材(钢)70捆等22样,成品(评估价为574700元)有床垫(1.8*2m)197张、床垫(1.5*2m)118张、床垫(1.2*2m)10张、布艺沙发12套、皮艺沙发14套、皮床(含床垫)11套、沙发(欧尚风1+2+3)9套等62样,半成品(评估价为6620元)有半成品床(木架)197张、半成品床(木架)(1.5*2m)62张、半成品茶几(木架)27件等8样,以上标的物介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丽新评报字[2014]91号的机器设备及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不包括货车)、办公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和存货-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清查评估明细表为准,具体可联系13666560780咨询了解。
变卖价:人民币96.869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9日17时(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13666560780联系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价即为保留价,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做保证。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本院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在成交确认后二十日内搬离现场),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2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中山支行,账号:201000037933536),建议来法院财务大厅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2264182郑警官 ,2278709 周警官
监督电话:0578-2264182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