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11月4日共60天期限内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25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10时至2014年9月2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由于本阶段变卖未成交,现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5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10时至2014年10月1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1月4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10时至2014年11月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在上述三个阶段的变卖过程中,一旦有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出价竞买,变卖将于相关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三日内启动竞价环节,请有意向竞买人进行订阅提醒,以便及随时掌握竞拍信息。
一、变卖标的:
1、常州市坦斯特手袋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
变卖价:108115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2、常州市坦斯特手袋有限公司的电子设备。
变卖价:22559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3、常州市坦斯特手袋有限公司的办公设备。
变卖价:16902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4、常州市坦斯特手袋有限公司的包、婴儿背袋、婴儿背包。
变卖价:162068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800元。
5、常州市坦斯特手袋有限公司的存货。
变卖价:28432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5日起至2014年11月4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提取相关资产,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南银行天宁支行,账号:8980110201202000000003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拍品咨询电话:0519-85579518
变卖咨询电话:0519-85579518
监督电话:0519-85579393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