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22日10时至2014年9月22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丽水市佳艺竹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一批机器设备,其中:手动液压叉车1台,美天热转印机1台,雕刻机5台,电脑4台,显示器1台,净化器1套,工作台4张,万能磨刀机1台,磨刀机(小型)1台,吸尘器12台,切割机(激光)1台,钻孔机2台,简易压力容器储气罐1个,三轮滚涂机1台,喷漆架32张,环保喷漆台1张,排风扇2台,落地电风扇13台,台钻3台,打孔机4台,烫金机2台,电子秤1台,移印机2台,开料机5台,砂带机5台,高速可调木线专用设备1台,镂铣机6台,折叠梯1架,裁板锯1台,开槽机5台,钻铣床1台,拉花机2台,台钻2台,带锯机1台,梯子1架,切割机1台,热收缩机1台,抛光机3台,铣床1台,立式镂铣机2台,手推车1台,板车2辆,气泵(大)1台,气泵(小)1台,冰柜1个,美的空调5台,会议桌1张,办公桌3张,沙发1张,老板椅1张,玻璃茶几1张,三门书柜1个,二门铁书柜2个,椅子10张,定制办公桌4张(仅供参考,具体以丽新评报字[2014]81号的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为准)。
起拍价:人民币14.2万元,保证金:4.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17时30分(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15990839274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做保证。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对并解决。本院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
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中山支行,账号:201000037933536),建议来法院财务大厅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拍卖起步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2264253任法官,2278709周警官
监督电话:0578-2264253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