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30日10时至2014年7月30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田县油竹田步洋博强科技公司被查封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具以及未备案的资产。详见浙江大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4年5月27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价:507.7160万、起拍价:400万、保证金50万、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10时止接受咨询【上班时间】,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于2014年7月29日上午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机械设备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青田农行鹤城支行,账号:8453010400022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6825062,监督电话0578-6819782。
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路塔山下
青田县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