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4日10时至2014年4月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存放在宁海县桃源街道堤树村果蔬市场内的库存家电(以现状为准)。
市场价:75.1785万元,起拍价:5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3月25日起至2014年4月3日11时止(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交付地点为宁海县桃源街道堤树村果蔬市场内,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解决。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4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8445833263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59979033,监督电话:0574-59979092。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