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批 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集中看样时间 | 拍卖时间 | 被执行人 |
1362204 | 存放于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新沙路2号的东莞市飞云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机器设备一批 | 676820 | 6.7 | 12月10日上午10时在沙头村委会集中 | 12月19日15时 | 东莞市飞云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伸达自动化机械加工厂、杨红星 |
1303908 | 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停车场内粤S3063Q汽车一辆 | 26500 | 0.26 | 12月9日下午4时 | 12月19日16时
| 陈景兴 |
1303909 | 虎门镇交警大队停车场内无牌铲车一辆 | 37220 | 0.37 | 1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 陈海东、林海遂 | |
1303910 | 大朗交警大队停车场内豫P65850货车一辆 | 3040 | 0.03 | 12月9日下午2时30分 | 梁仕文、郭全力 | |
1303911 | 大朗镇巷头社区石桥街88号厂房内电脑针织横机一批(按现状拍卖) | 1400000 | 14 | 12月9日下午3时 | 12月19日15时30分 | 龙学忠 |
特别说明: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想参与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
标的展示时间:12月9、10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1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电话:18925796631 叶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东昇大厦508室 网址:www.dghtpm.cn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执行局、大朗法庭电话:89889294、89889129、89889289、89889866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