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湾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16日下午3:0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八方拍卖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二、标的展示: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龙湾农商银行科技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至龙湾法院新大院立案大厅财务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后,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305室。
四、联系方式:0577-88866161;龙湾法院监督:86555617,龙湾法院财务室:56980575;工商监督: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