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8月2日15:3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大足县龙水镇花市街九片区44号非住宅房产,建面35.53㎡,《房屋所有权证》号:大县字第244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足国用(98)字第1051428号,门市划拨地,拍卖保留价16.1万元,竞买保证金1.6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于2011年8月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永川支行大足分理处;账号:50001144200050201071),并于2011年8月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至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定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正式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该标的现有租赁,租赁期至2011年10月(租赁详情可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咨询),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标的移交及过户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3780301 李女士
联交所大足支所地址:重庆大足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东段1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64386555
市高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