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台工商拍备(2011)备案,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7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在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宝山路赵万明、王灵雪所有的房产,证载四层建筑面积116.56㎡,贮藏室面积17.63㎡,五层建筑面积79.94㎡,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持玉房权证玉环字第067500号、067501号)。起拍价5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方可成交。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5日下午(法定工作时间,保证金到账为准)5时止。
三、竞买登记:
凡报名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保证金缴入椒江区人民法院账户,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椒江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910201040001003—000。)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权利。未竞得者拍卖结束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联系电话:0576-81837015、88529688 工商监督电话:88517507
五、标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6日下午(法定工作时间)5时止,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171号(东港大厦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