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20日9:3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渝中区“新东方女人广场”大同路平街层商场第一层E01号非住宅,建筑面积54平方米(重庆市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号为2000按揭第0100号)。拍卖保留价71.28万元,竞买保证金7.1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1年1月19日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3710601),并于2011年1月19日前(法定工作时间)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该标的已出租,权属可过户,实物无法交付。
2、标的在移交及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和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63638106 63622148
联 系 人:李老师 彭老师
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