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21日9:30时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九龙坡区石新路51号附19号A区负一层门面,建筑面积104.59㎡,商业出让地(房地产权证为114房地证2006字第016017号),拍卖保留价36.61万元,竞买保证金4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1年1月20日前(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2410901),并于 2011年1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事由:标的在过户及移交时涉及的税、费和其他欠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63638106 63622148
联 系 人:李老师 彭老师
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8152812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