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抚州市临川大道2号实验剧场商住楼1幢1-6室房产。该房产总层数7层,所在楼层为1层,混合结构,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43.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7)抚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154号,登记时间:2017年9月14日。
特别提醒:该房产有租赁,未提供租赁合同。
(拍卖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二、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方式: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网络询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标的网络询价为366327元。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05143.12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特别说明:本标的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结果为327218元、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结果为405436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出具网络询价结果。全部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结果的平均价366327元即为本标的参考价。
五、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能通知的当事人已通知,未能通知的当事人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一周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限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章先生19217949060。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八、特别提醒:本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如存在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法依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当在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先行垫付,在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缴税(费)证明原件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申请退费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和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账号:(79490000210000530257)汇款请注明本案的案号(2023)赣1002执恢1544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辅助机构: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章先生19217949060
法院咨询电话:0794-82283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377号。
第一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请先参阅司法拍卖流程。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