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8日10时至2023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商城中路77号(常熟国际服装服饰城)一层1737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1.36㎡。产权证号:虞山00078198。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起拍价:104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52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无统一安排看样。本院已委托“博通大成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1311063611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带租拍卖,租金、租期等情况详见附件清单。目前与6街48号打通使用。使用权取得方式请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若为划拨,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请自行查询、了解标的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买受人按照房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房产后续的产权登记、变更事项由其自行负责,办证风险以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022年1月1日起,全国法拍房均纳入当地限购范围。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基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导致案款分配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其他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原八一五路支行),账号:6141234567890000471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因拍卖程序瑕疵、标的物瑕疵等情况或其他法定原因导致拍卖无法成交,对保证金及拍卖款不计利息,退回竞买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3-297574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3-297537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